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 11月8日,針對菲律賓“海洋區域法案”簽署成法,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11月8日,菲律賓不顧中方強烈反對和嚴正交涉,執意通過所謂的“海洋區域法案”,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并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國全國人大對此表示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對包括黃巖島在內的中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對相關海域擁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的上述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菲律賓單方面提起所謂仲裁,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越權審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決是非法的、無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認有關裁決,也不接受任何基于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裁決影響。
我們敦促菲方立即停止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非法行徑,立即停止任何可能導致南海爭議擴大化、局勢復雜化的單方面舉動,立即停止蓄意破壞中菲關系大局和南海和平穩定的錯誤行動。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成欣、袁睿)外交部發言人毛寧8日說,中國外交部已就菲律賓出臺所謂“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
毛寧在當日例行記者會上說,菲律賓所謂“海洋區域法”,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對此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毛寧指出,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不會因菲方“海洋區域法”的出臺受到任何影響。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非法、無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認,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
“菲律賓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毛寧說,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導致南海局勢復雜化。菲方依據該法在南海采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
“中方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采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復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切實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中方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權利。”她說。
關于所謂“群島海道法”,毛寧指出,其中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關于菲律賓共和國出臺“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的聲明
關于菲律賓共和國于2024年11月8日出臺“宣布菲律賓共和國管轄的海洋區域法”(以下簡稱“海洋區域法”)和“授權總統在菲律賓群島水域建立群島海道法”(以下簡稱“群島海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鄭重聲明如下:
一、菲律賓“海洋區域法”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對此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中方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不因該法出臺受到任何影響。
二、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對包括黃巖島在內的中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對相關海域擁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的上述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
三、菲律賓領土范圍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關于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華盛頓條約》)、1930年《關于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的邊界條約》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在菲律賓領土范圍之外。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的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司令礁,嚴重違反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菲律賓背棄承諾派軍艦在中國南沙群島仁愛礁長期非法“坐灘”,侵犯中國領土主權,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特別是第五條關于有關各方不對無人島礁采取居住行動的規定。中方再次敦促菲方立即從上述島礁撤走一切人員、設施,立即從仁愛礁拖走非法“坐灘”軍艦。菲律賓超越自身領土范圍劃設所謂“卡拉延島群”,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是非法的、無效的。
四、菲律賓未經中國政府同意,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嚴重損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完整性和權威性。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權審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決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是非法的、無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認所謂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裁決影響。
五、菲律賓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不可避免加劇南海局勢復雜化。菲方依據該法在南海采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
六、中方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采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復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切實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
七、菲律賓“群島海道法”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