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開始,全省開始執行《關于持續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力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省人社部門近日對《通知》內容進行了解讀。
《通知》要求,抓好工程項目欠薪源頭治本,嚴格落實“人盯人、人盯項目”網格協同監管責任制,落實農民工實名制和信息化平臺管理。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資金來源和專戶管理制度。各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出資主體)必須按約定足額向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用。嚴格落實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和工資保證金制度。新建項目開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該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評為“無欠薪”企業、“無欠薪”項目的,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
抓好欠薪案件動態清零銷號。一般性欠薪“三日清零”,新發生的以及在建項目欠薪問題,力爭在三日內核實清楚并清償到位。未及時解決欠薪問題的將立案嚴查。疑難復雜案件掛牌辦理。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清欠專班,準確核實實際欠薪人數和金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采取約談措施,并對涉及單位項目從嚴從重處罰。用人單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依法向社會公布,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予以限制。
對欠薪線索發生數量、存量案件、政府工程和國有企業欠薪、項目管理運行等情況進行定期調度,清零情況和實際效果通過評估、回訪、督查后進行通報。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列為對各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專項目標責任考核事項,全省打分排隊,按照優秀、良好、一般的標準確定考核結果,對考核為一般的市級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
要重點解決農民工工資資金來源的欠薪根源性問題。明確各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出資主體)必須按約定足額向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專戶撥付人工費用,撥付費用原則上不低于工程進度款的15%至30%,撥付周期不能超過1個月,確保專戶資金能夠保障按月足額支付工資。